学籍管理

关于2017年进行本科生重新选择专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3-21  作者:  点击:

中国地质大学教务处文件

教字[2017]21


关于2017年进行本科生重新选择专业工作的通知

根据《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分制实施办法(修订)》文件精神,充分贯彻“以人为本”、“因材施教”的原则,注重学生个性化发展,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人才,经研究决定,我校全日制本科生重新选择专业将于2017年3月—6月份进行。具体要求与安排如下。

一、面向对象

 2016级全日制本科生,其中下列几类学生不得参与本次重新选择专业:

 1.定向培养学生及未注册的学生;

2.自主招生、外语保送进校学生;

3.各艺术、体育类专业学生不得跨高考录取批次转专业。

二、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提出重新选择专业

 1.学生确有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附相关材料);

 2.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认定的三甲医院检查证明,不适合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它专业学习者(附相关医疗证明);

 3.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特殊困难或非本人原因,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者。

三、工作要求

各学院(课部)根据《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分制实施办法(修订)》的规定,充分考虑教学资源(教室座位数、实验室台位数、实习基地容量等)的限制,自行制定接收转入学生的接收标准。学校对接收工作作如下规定:

 1.各学院(课部)接收转入学生人数,不超过本专业2016级学生人数5%;

 2.不增加各个专业的班级建制;

3、每个行政班的建制人数不超过35人。

四、各学院接收重新选择专业学生的要求

如下表

学院

接收对象要求

地球科学学院

1.地质学类接收8-9人,地理学类接收1-2人;2.只接收理工

科专业的学生,且身体健康;3.无不及格课程,平均学分绩点3.0以上。

资源学院

1.只接收理工类学院的学生;2.无不及格课程,平均学分绩点2.8以上。

材料与化学学院

1.只接收理工科专业的学生;2.无不及格课程,高等数学及大学英语均在80分以上。

环境学院

1.身心健康,未受过任何处分;2.只接收高考理科考生; 3.无不及格课程,平均学分绩点3.0以上。

工程学院

1.补修课程不能超过3门;2.无不及格课程;3.高等数学80分以上;4.平均学分绩点3.0以上。

地球物理与空间学院

1.只接收理工科专业的学生;2.高等数学、大学物理均85分及以上、大学英语80分及以上;3. 无不及格课程,平均学分绩点3.0及以上。

机械与电子信息学院

1.只接收高考理科考生,且身心健康,未受过任何处分;2.无不及格课程,平均学分绩点3.0以上。

经济管理学院

1.身心健康,无不及格课程,平均学分绩点3.0以上,择优选拔;
  2.工商管理(双语)、国际经济贸易、会计学、财务管理专业要求大学英语1成绩80分以上;3.工程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统计学等专业只接收理工科专业学生,高等数学成绩良好。

外国语学院

1.大学英语85分以上;2.必修课程无不及格。

信息工程学院

1.只接收高考为理科的学生;2.高等数学80以上、大学英语80分以上,无不及格课程。

数学与物理学院

1.身心健康,未受过处分;2.理工科专业的学生,数学、英语各80分以上,无不及格课程;3.确有专长,在数学或物理专业更能发挥特长的学生(需要有获奖证书或其它证明材料)。

珠宝学院

详见珠宝学院通知。

艺术与传媒学院

无不及格课程,无违法违纪。

公共管理学院

1.无不及格课程,无违规违纪;2.平均学分绩点3.0及以上。

马克思主义学院

根据面试情况择优录取。

计算机学院

1.只接收理工科专业的学生;2.数学、英语80分以上,无不及格课程。

李四光学院

1.只接收理工科专业的学生(地学类优先);2.无不及格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5。

自动化学院

1.只接收理工专业的学生,未受过任何处分;2.无挂科,平均学分绩点3.0以上;3.高等数学及大学物理均80分以上。

海洋学院

1.身心健康,未受过任何处分;2.只接收高考理科考生;3.无不及格课程,高等数学、大学英语、大学物理及大学化学均80分以上,平均学分绩点3.2以上。

 

五、办理程序及注意事项

 1.2017年3月27日—3月31日,拟申请重新选择专业的学生,应根据本人情况详细了解拟选择专业的基本特点及课程设置情况,然后再填写《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本科生重新选择专业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教务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每人限报一个专业。填写完毕,确认无误后将申请表交所在学院(课部)教务科。3月31日17:00点报名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2.2017年4月5日—4月7日,学生所在学院(课部)审核,并在申报表后附学生成绩单上报教务处;

 3.2017年4月13日—4月28日,由接收学院(课部)组织对拟转入学生进行考核,确定拟接收学生名单,并将结果送交教务处;

 4.教务处汇总各学院(课部)提供的学生名单后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学生若想取消转专业计划,请书面向接收学院(课部)提出申请,经学院(课部)批准,上报教务处,可撤回转专业申请。公示结束,选下学期课程之前,学校完成重新选择专业的学生学籍异动,学籍异动工作一旦完成,学生就不能再申请回原专业学习;

 5.获准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按新专业培养方案选秋季学期修读课程。并于2017年秋季学期在转入学院(课部)报到注册,按新专业学费标准缴纳学费,与转入学院(课部)协商住宿问题。反之,则未通过,仍在原专业学习。

六、成绩记载及课程修读

1.学生必须参加本学期本专业的课程修读及考试,若考试成绩不符合转入学院标准,转入学院(课部)有权拒绝转入;

2.学生转专业以前,已修读合格的课程,若符合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要求,其成绩按已修读合格课程的成绩记载;凡不在转入专业培养方案内的必修课程,除数学、物理、化学、计算机等基础课外,在成绩单上以通识教育选修课记载;

 3.若学生转专业成功,请在确认学籍信息后及时在选课系统中修改自己修读的课程,并及时补修新专业所需修读课程;

 4.转出的学生不得在原专业参加本学期暑期进行的实践教学环节。但可以按转入学院(课部)的要求参加转入专业的暑期实践教学环节。

七、其他

 1.各学院(课部)要做好对学生转专业的正确引导,不得擅自阻碍。保证该项工作公正、有序的开展;

 2.学生应在原专业参加9月份的综合测评,原学院(课部)学工组将综合测评结果送交转入学院学工组;

 3.未被批准的学生,相关学院(课部)应对其做好思想工作。

  八、学科大类调整

学生在学科大类范围内重新选择专业的工作,由各学院(课部)根据培养方案与专业培养要求自行安排时间及操作程序,分批完成时间是2017年6月前及2018年1月前(2017年秋季学期)前,及时将调整后名单送教务处备案,以便调整学生学籍,使学生及时选择新专业的课程。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教 务 处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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