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圆满完成2010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精神,结合地大发〔2009〕5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特制定2010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方案。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勤学敬业,富有上进心和团结合作精神。
2.学习成绩优秀,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截止到2009年9月24日,无不及格课程(含公选课),平均学分绩点较高,CET4考试成绩达到425分(英语专业学生应当通过TEM4,下同。主修其它小语种的成绩参照执行);身体健康并达到体育教学基本要求。
1.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公开、透明地开展此项工作。
2.按照教育部教学〔2006〕14号文件精神,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应从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中遴选。
3推荐工作严格按照地大发〔2009〕5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由主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任各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小组”组长。各学院推免生综合排名方案应预先告知全体学生,在计算学生综合排名时,按学业成绩占80%,专家考核成绩占20%的比例,核定推荐总成绩。各学院的专家考核方案须按照文件规定“根据专业基础和创新能力、科研能力、政治思想素质、身心健康、创新学分及综合表现”进行逐项评分,公示后,提交学校推免领导小组审查,教务处备案。
4.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合推荐,学院、学校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查,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该类学生名额占学院推免生指标,由学院统筹安排,学校不另分配指标。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需进行公示。
5、根据部队建设的需要,经广州军区驻湖北高校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与学校协商,计划在国防生中通过推荐免试为广州军区培养少量硕士研究生。国防生申请参加各类推荐免试研究生遴选,需经过学校“国防生工作管理办公室”审批。
6、定向培养的学生申请参加各类推荐免试研究生遴选,须有定向单位同意推免或与定向单位解除定向协议的公函,并经校学工处审批。
7.根据教育部的要求,推免生名额中有一定比例的学生推荐到校外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见表2:各学院2010届推免生名额分配表),各学院应积极帮助、指导学生联系招生单位,10月20日前不能按时确定接受单位者,该项指标作废,被推荐学生不再保留推免生资格。学校鼓励各学院与兄弟院校进行推免生交流,多吸纳其它学校的优秀生源。
8.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09]25号)文件规定:“2010年推免生名额分为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个部分,学术型名额用于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学位名额专门用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学位研究生推免名额不得用于学术型研究生”。“专业学位研究生”是指凡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或备案的专业学位类别与领域,从2010年起开通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国家统一颁发研究生学历证书、专业学位硕士证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制2年,享受在校研究生生同等待遇并纳入研究生的奖助学金体系。我校接收推免生的专业学位研究生类别与领域有:工程硕士(含16个领域)、法律硕士、艺术硕士。具体表1。
表1:中国地质大学接收专业学位研究生推免生类别(专业)
我校推荐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的具体名额见“各学院2010届推免生名额分配表”(表2)。
9.获得学校推免生资格的学生仍应努力学习,学校研究生院将根据国家政策,在第八学期对推免生进行包括外语能力、专业能力在内的全面复试,复试不合格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10. 获得学校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在本科毕业前因违纪受到处分,或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未达到良好及以上,或不能按时取得学士学位,将被取消推免生资格。
11.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不发给就业协议书,不参加本科生毕业分配,不得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考。
12.各类推免生必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写报考信息,详细情况请见教务处和研究生院网站的通知。
13.各类推免生必须填写《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10届本科毕业生推免为硕士学位研究生申报表》,表格在学校教务处网站下载(下载中心—学籍与信息科类)。
1.“学科交叉”指标20个。为加强学科建设,学校鼓励学生校内流动,跨学科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校专门安排有“学科交叉”推免生指标。学校鼓励在地质学与地球物理、地球化学与环境科学、资源勘查与经济学、石油工程与地球物理等学科、专业领域进行学科交叉,同时鼓励学生自行申报跨学院的学科交叉。凡学习成绩优秀,平均学分绩点3.0以上,CET4的考试成绩达到425分(艺术类专业适当放宽),品行端正,毕业时能通过审核获得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学生,可自愿申报并经所在学院推荐,将相关材料送教务处,由学校组织有关专家面试评审确定。
2.“创新人才”指标20个。学校单独安排“创新人才”推免生指标。凡在创新活动(如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大学英语竞赛、全国“挑战杯”竞赛、全国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文艺作品、体育竞赛、科技论文、科技创新、专利发明等)中有突出表现、获省级以上奖励者,可以自愿申报并经学院推荐,将相关材料送教务处,由学校统一安排面试答辩。被推荐的学生必须学习成绩优良,平均学分绩点2.3以上,CET4的考试成绩达到425分(艺术类专业及创新成果非常突出者可适当放宽),品行端正,毕业时能获得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创新成果真实、可靠,有相关证明材料。
3.“西部高水平人才培养计划”指标25个。其中5个指标定向招收新疆、西藏籍且研究生毕业后愿意回原籍工作的少数民族学生。为鼓励我校学生到祖国西部建功立业,根据中地大 (汉)办发〔2003〕035 号文件精神,学校在今年的推免生指标中,安排“西部高水平人才培养计划”指标(以下简称“西部计划”)。凡品行端正、学习成绩良好,且通过学校大学英语(四)的课程考试,毕业时按学校规定能获得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有志西部服务的学生,可提出申请,经所在学院审核推荐,将相关材料送教务处,由学校组织有关专家面试评审确定。
取得“西部计划”推免生资格的学生,需与用人单位及学校签定协议。学生完成理论学习后,可到用人单位实习,结合用人单位的科研或生产任务,完成硕士学位论文。该类研究生毕业后回协议单位工作,服务期不少于5年。
4.“应届本科毕业生公派出国攻读博士研究生”计划指标5个(以下简称“留学计划”)。根据《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办法》(教外厅[2007]1号)文件精神,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计划在“985”高校和部分“211”高校中选拔一流的学生,到国外一流的院校、专业,师从一流的导师,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拔尖创新人才。选派的重点领域为能源、资源、环境、生物、制造、信息等关键领域及空间、海洋、纳米及新材料等战略领域。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截止到2009年9月24日所学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达到3.2。
(3)托福考试成绩达到100分或雅思成绩达到6.5。
(4)申请人为我校2010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国防生、定向生除外)。
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可以提出申请,经所在学院审核推荐,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申请人进行集中面试,择优选拔5名学生等额向学校出国留学评审委员会推荐。面试时提交了国外院校入学通知书的申请者将优先获得推荐资格。
获推荐资格的5名学生需选择有出国留学经历且具高级职称的我校教师为国内联系人和合作导师,并应积极与教育、科技发达的国家和地区的院校联系,取得国外院校的入学通知书,并按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学校出国留学评审委员会于2010年3月份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上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非本人原因而无法出国留学的学生,经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学校保留其推免生资格,转为攻读校内相关专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5.“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第12届研究生支教团”指标4个(指标单列,以下简称“支教计划”)。凡达到学校推免生推荐条件要求的全日制本科生均可申报,学校组织单独的支教推免生工作小组,对申报学生资格进行审查,组织面试,择优遴选。
6、“李四光计划” 指标28个。根据《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关于李四光本科创新人才培养计划的实施意见》(地大发〔2007〕21号)文件规定:入选“李四光计划”的学生修满学校规定的200个学分可以本科毕业,其平均学分绩点达到3.0、外语成绩达到公共英语六级(或TOEFL成绩达到90分,或雅思成绩达到6.0)以上的学生获得免试推荐研究生资格,学生可以自主选择学科研究方向和导师。留校与外推比例各占50%。
以上6项,除李四光计划与公派出国留学计划有留校和外推指标外,其余均为留校指标。
7.“专业学位研究生” 指标100个。留校比例约为70%,外推或校内跨学科推荐比例约为30%。
8.各类基地班、实验班单列的指标数不能与所在学院其他指标数混合使用。各类基地班、实验班如有多余的指标,由学校收回另行分配。学校允许各学院将留校指标转为外推指标使用,但外推指标不得转为留校指标使用。
1.各学院应在9月30日前向学生公布工作流程和相关规定,完成推免排序工作。按下达指标的120%确定本学院推免生名单,并在学院内公示一周。公示内容包括推免生名单、类型及推荐依据,确无异议后于10月17日送教务处。
2.申报 “学科交叉”、“创新人才”、“西部计划”、“留学计划”、“支教计划”、的同学,必须于9月30日前将申请及相关材料送各学院,由学院统一交送学校教务处。10月10日左右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李四光计划”推免学生,由本人在10月10日前,向教务处提交申请及成绩单、自主学分、接收单位接收函等证明材料。
4.全部推免生名单经校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查确定后,在全校张榜公示一周,若无异议即定榜。
1.接收推荐免试生包括两个部分:接收本校推免生和接收外校推免生。教育部规定的校际交流高校名单及名额,请在相关高校网站下载。
2.各类具备推免资格的学生需到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所在学校参加复试,确定导师,有关复试的表格请登录相关高校网站下载。
3.接收推免生的复试工作应在10月21日前完成,接收推免生的名单必须于10月22日前交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有关接收工作的其它问题,请查看研究生院网站。
根据《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校长办公室关于印发《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地大校办字〔2008〕41号)文件精神。学校给予获得两个类型“留校”资格的所有推免生提供学业奖学金,并根据实际“留校”人数,按各50%的比例确定第一年获一、二等奖学金人数。学校层面的推免生奖学金比例见表3。本次所有学业奖学金除对“西部计划”的研究生给予三年(三年毕业)或两年(两年毕业)资助外,均只对“留校”研究生给予第一年的资助,研究生二、三年级的奖学金按照《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校长办公室关于印发《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地大校办字〔2008〕41号)文件进行评选和执行。有关具体情况见表3:
在办理接收外校推免生过程中,各学院须向被接收人说明我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相关政策。
成 员:胡明安 汤志勇 诸克军 杨堂荣 殷坤龙 杨 伦 王林清 喻芒清
主 任:杨 伦(兼)电话:67885003 67885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