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22届本科毕业生
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方案
为圆满完成2022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学生手册》有关规定,特制定2022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方案。
一、推荐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优良,勤学敬业,诚实守信,富有上进心和团结合作精神。
(二)学习成绩优良,基础扎实,具有较强自学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前6个学期已有成绩,无不及格课程(含通选课),平均学分绩点(不含通选课、创新类学分)达到2.80,CET4考试成绩达到425分(英语专业学生应通过TEM4,主修其他小语种的成绩参照执行,艺术、体育专业学生可适当放宽)。
二、推荐原则及要求
(一)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公开、透明地开展此项工作。所有申报推免的学生必须坚持学术诚信原则,学校一经查实学生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取消其推免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其学籍,并由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二)学校研究生招生暨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推免工作。各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组长由主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院长担任,负责全院推免工作。学院推免工作小组下设专家审核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推免生遴选审核工作。专家审核小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
(三)各学院、相关单位须在推免工作中严格执行《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回避制度实施细则》(附件1),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参加推免遴选的应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参加推免遴选的要主动报备,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应主动向所在学院报备声明。工作人员在推免工作中应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对违反推免招生政策规定的,学校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四)各学院选拔推免生应坚持以德为先的理念,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依据。学院应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形成书面意见。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五)各学院应制定院内推免工作细则,向全体学生公布,并报本科生院备案。工作细则须包括各专业推免名额、评分标准、综合排名计算方法、推免要求及遴选流程。各学院不得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在计算学生的专业综合排名时,按学业成绩占80%,考核成绩占2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各学院的考核方案须参照学校《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综合成绩评分细则》(附件2)进行。学生综合成绩专业排名顺序前后变动不得超过学业成绩专业排名的4个位次。推免结果须在学院公示5个工作日后,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暨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查,报本科生院备案。
(六)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自行决定填报攻读研究生的学校与专业。
(七)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在本科毕业前因违纪受到处分,或因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未达到良好,或不能按时取得学士学位,将被取消推免生资格。
(八)获得推免资格并被接收的学生不发放就业协议书,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考。
(九)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9月28日起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生报考服务系统完善个人信息并填报研究生阶段攻读学校专业志愿。未填报的推免生视为放弃推免资格,学校不再增补名额。
三、推荐名额分配
(一)根据教育部推免工作精神,经学校研究,将2022届推免生名额分配如下:
表1 2022届各学院推免生名额分配表
学院 |
学院 总名额 |
其中 |
基地班 名额 |
实验班 名额 |
卓越班 名额 |
特殊学术专长B类名额 |
地球科学学院 |
51 |
22 |
|
|
10 |
资源学院 |
56 |
23 |
|
8 |
11 |
材料与化学学院 |
42 |
|
|
3 |
5 |
环境学院 |
51 |
|
|
6 |
6 |
工程学院 |
88 |
|
17 |
8 |
13 |
地球物理与空间信息学院 |
37 |
|
15 |
|
2 |
海洋学院 |
9 |
|
|
|
1 |
机械与电子信息学院 |
63 |
|
|
11 |
2 |
自动化学院 |
39 |
|
|
|
3 |
经济管理学院 |
63 |
|
12 |
|
2 |
外国语学院 |
11 |
|
|
|
|
地理与信息工程学院 |
67 |
|
|
21 |
2 |
数学与物理学院 |
27 |
|
|
|
|
珠宝学院 |
18 |
|
|
|
|
公共管理学院 |
28 |
|
|
|
2 |
计算机学院 |
52 |
|
|
|
2 |
体育学院 |
5 |
|
|
|
|
艺术与传媒学院 |
30 |
|
|
|
1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7 |
|
|
|
2 |
李四光学院 |
35 |
|
|
|
1 |
卓越地质师班 |
20 |
|
|
|
|
“李四光”计划班 |
37 |
|
|
|
|
总名额 |
836 |
45 |
44 |
57 |
65 |
1.卓越地质师班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在已参加该计划的2018级学生中选拔。
2.“李四光”计划班由本科生院根据“李四光”计划相关规定在已参加该计划的2018级学生中选拔。
3.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各追加1个名额,已含在表1学院总名额中,不得与其他专业混合使用(见表2)。
表2 获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专业名称 |
所属学院 |
地质学 |
地球科学学院 |
地球化学 |
资源勘查工程 |
资源学院 |
应用化学 |
材料与化学学院 |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
环境学院 |
环境工程 |
地下水科学与工程 |
土木工程 |
工程学院 |
地质工程 |
勘查技术与工程 |
地球物理与空间信息学院 |
地球物理学 |
海洋科学 |
海洋学院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机械与电子信息学院 |
自动化 |
自动化学院 |
经济学 |
经济管理学院 |
旅游管理 |
测绘工程 |
地理与信息工程学院 |
地理信息科学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数学与物理学院 |
宝石及材料工艺学 |
珠宝学院 |
产品设计 |
土地资源管理 |
公共管理学院 |
行政管理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计算机学院 |
(二)“特殊学术专长”
1.特殊学术专长A类
A类名额35个。为完善学校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选拔体系,根据国家文件精神,以学生本科阶段综合成绩为基础,同时考虑学生特殊学术专长。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在科学研究或社会实践等方面取得重大成绩或有突出表现的学生可向学院申请特殊学术专长认定,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学生的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审核鉴定后报送本科生院。由学校研究生招生暨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委托本科生院组建学校专家审核小组进行遴选。学生在学院内已取得推免资格的,不再推荐。各学院报送名额不超过本院当届毕业生人数的1.5%。具体要求见《推荐免试研究生特殊学术专长A类认定办法》(附件3)。
2.特殊学术专长B类
B类名额65个。各学院负责在已参加我校“本硕博”计划的2018级学生中择优选拔,名额分配见《2022届各学院推免生名额分配表》(表1)。遴选流程如下:
(1)学生向学院提交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学院将学生相关材料进行公示。
(2)学校授权学院专家审核小组(专家审核小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对申请学生材料进行审核,以学生本科阶段综合成绩为基础,同时考察学生进入该计划后的科研精神、创新能力与科研成果。组织学生参加学院内公开答辩,答辩全程录音录像。
(3)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出具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形成学院专家审核小组推荐意见,遴选结果公示5天。
(4)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学生申请资料、遴选结果报本科生院审核及存档。
(5)学校研究生招生暨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学校专家审核小组,进一步审核各学院材料及推荐名单,审核通过的,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天。
(三)“研究生支教团”
名额11个(名额单列,以下简称“支教计划”)。凡达到学校推免生推荐条件的2018级本科生,且是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注册志愿者,志愿服务时长不低于50小时,均可申报,不受综合排名限制。具体选拔要求由校团委另行通知。
各学院须对申报“支教计划”的学生进行预审,对满足申报条件的学生报校团委,参加学校组织的遴选。各学院报送名额不超过本院2018级学生人数的1.5%。
根据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关于组建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第24届(2022—2023年度)研究生支教团有关工作的通知》(全国项目办发〔2021〕5号)要求,由学校支教推免研究生工作小组组织学院推荐的学生面试,择优选拔。
(四)学生达不到推免条件不予推荐。学院未用完名额,由学校收回,经研究生招生暨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另行分配,结果予以公示。
四、推荐程序
(一)各学院应在9月15日前向学生公布推免工作细则,完成推免排名工作。学生于9月15日前将《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22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及相关材料交学院,学院按下达名额的120%确定本学院推免生名单,并在学院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推免生名单、平均学分绩点、学业排名、考核成绩、综合成绩、综合排名。名单确定无异议后于9月21日前经副院长(副主任)、副书记签字与学生成绩单一并送本科生院。
(二)全部推免生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暨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查确定后,在全校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推免生名单,并报送教育部。我校推免工作必须于9月25日前完成。
五、接收程序
(一)接收复试:拟报考本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即日起请登录我校的推免生预报名系统填报志愿(http://epo.cug.edu.cn/open/zstksstm/signin.aspx),复试安排详见我校及报考学院的推免生复试方案。拟报考外校的,根据报考学校要求参加复试。
(二)接收程序:9月28日起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生报考服务系统填报志愿,报考本校并已通过复试的考生须根据接收学院的要求按时完成志愿填报、接受复试通知、接受待录取通知的完整过程,方为正式接收。报考外校的,需取得复试通知后到报考学校复试,复试通过后接受待录取通知,方为正式接收。推免生仅可接收1个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
六、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
根据学校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方案,被我校接收的2022级推免生,入学后第一学年全部享受8000元/年的一等学业奖学金,并享受6000元/年的国家助学金;被我校接收为直博生的,入学后第一学年全部享受10000元/年的博士生学业奖学金,并享受不低于25000元/年的国家助学金和学校学业助学金。从第二学年起,将根据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规定评定。硕博连读研究生在取得国家注册的博士研究生学籍前,“学业奖学金”执行硕士一等学业奖学金标准,“国家助学金”和“学业助学金”执行博士生等级标准,详情参见博士生奖助体系。
附件:1.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
工作回避制度实施细则
2.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综合成绩评分细则
3.推荐免试研究生特殊学术专长A类认定办法
附件1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
攻读研究生工作回避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严格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严防不正之风对推免工作的干扰,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在选拔推免生工作中,工作人员应回避的关系。
(一)直系亲属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配偶;
(二)非直系亲属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近姻亲关系)。
第三条 推免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参加推免选拔的,不得参与当年推免工作。
第四条 推免工作人员有非直系亲属参加推免选拔的,要主动报备。
第五条 参加推免选拔的学生有直系或非直系亲属从事推免相关工作的,应主动报备。
第六条 工作回避程序。
(一)工作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回避申请,或向所在单位推免工作小组组长提出回避要求;
(二)所在单位进行审核,作出回避决定;
(三)需要回避的,由所在单位予以调整,并报本科生院备案。
所在单位内无法调整的,向学校的研究生招生暨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请,研究生招生暨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
第七条 报备程序。
(一)当事人向所在单位提出声明;
(二)所在单位进行审核,报本科生院备案。
第八条 回避工作要公开、公正、公平地进行,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阻碍回避工作,也不得利用职权和工作关系授意、指使、暗示和托请他人进行干预。
第九条 在执行本规定中发生任何违规、违纪行为,应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工作人员责任,从严查处。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第十条 全体师生要对推免回避报备工作进行监督,发现应回避而未回避的,及时向学校研究生招生暨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举报。
第十一条 学校纪委负责回避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 本细则由本科生院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2
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综合成绩评分细则
一、分数组成
申请推荐免试(以下简称“推免”)研究生的学生按综合成绩入选,综合成绩=学业成绩*80%+考核成绩*20%
其中学业成绩为前三年所学课程(不含通选课、创新类学分)平均学分绩点,为方便综合成绩计算,将平均学分绩点转换为百分制,转换公式为:60+(平均学分绩点-1)*10。考核成绩根据加分表算得。
综合成绩专业排名顺序原则上不得超过学业成绩专业排名4位。学院应根据本方案与专业推免情况制定适合本专业的评分细则,每项分值不得超过对应项目的最高分值。
二、项目加分细则
以下各类中每类只能选择最大的一项分值加分。
例如:
1.某学生获得三项国家实用新型专利,且为第一发明人,只能加科研类国家实用新型专利1分。
2.某学生获得学科竞赛全国一等奖一项、全国二等奖各一项,加分时只能取分值高的全国一等奖加5分。
分值表
一、学术竞赛类 |
获奖级别 |
奖项 |
最高分值 |
全国(特等奖等同于一等奖) |
一等奖 |
5 |
二等奖 |
4 |
三等奖 |
3 |
二、科研类 |
被SCI、EI、SSCI检索的论文 |
第一作者 |
5 |
核心期刊(学校承认的重要期刊) |
第一作者 |
2 |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优秀结题 |
主持人 |
2 |
骨干成员 |
1 |
国家发明专利 |
第一发明人 |
5 |
国家实用新型专利 |
第一发明人 |
1 |
三、外语类 |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 |
特等奖 |
3 |
CET4成绩 |
大于等于550 |
2 |
CET6成绩 |
大于等于530 |
2 |
出国英语 成绩 |
TOEFL |
大于97 |
2 |
雅思 |
大于6.5 |
2 |
四、计算机、行业水平类 |
|
|
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资格(水平)考试 |
高级资格 |
3 |
中级资格 |
2 |
初级资格 |
1 |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计算机类专业除外) |
四级证书 |
3 |
三级证书 |
2 |
二级证书 |
1 |
行业证书 |
高级资格 |
3 |
中级资格 |
2 |
初级资格 |
1 |
五、体育文化艺术类 |
体育类竞赛获奖 |
国家 |
2 |
省级 |
1 |
参与全国大型文艺汇演 |
|
1 |
六、其他类 |
获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团员(干)、优秀学生干部荣誉 |
全国 |
3 |
省级 |
2 |
校级 |
0.5 |
暑期“三下乡” |
省级个人 |
1 |
七、参加入伍服兵役 |
2 |
八、国际组织实习 |
5 |
九、志愿时长不少于30小时 |
1 |
注:1.竞赛原则上为学校组织参加的竞赛。
2.文艺汇演须有团委开具的证明材料。
附件3
推荐免试研究生特殊学术专长A类认定办法
第一条 申请特殊学术专长A类的学生必须达到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条件,并在学科竞赛、科技论文、文体赛事等方面表现优异,具有突出创新成果。特殊学术专长成果仅限于学生本科阶段所取得的。申请学生要保证成果真实,有相关证明材料。
第二条 认定范围:
学生在本科阶段获得以下任意一项成果即可申请。
(一) 论文类成果须为在学校承认的期刊(《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校长办公室关于印发科技类和人文社科类期刊论文分类办法的通知》地大校办发〔2018〕49号)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
(二)竞赛类成果须是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国内权威竞赛(全国赛)是指学校组织的国家级学科专业竞赛。
(三)在国内或国际的重要体育、艺术竞赛中获得国家级三等奖(或等同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体育类由体育学院确认竞赛的有效性,艺术类由团委、艺术与传媒学院或珠宝学院确认竞赛的有效性。
第三条 认定及遴选流程:
(一)学生向学院申请特殊学术专长认定,提交相关材料,学院同步将学生相关材料进行公示。
(二)学校授权学院专家审核小组(专家审核小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对申请学生的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学生参加学院内公开答辩,答辩全程录音录像,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形成学院专家审核小组推荐意见。同意推荐到学校的学生名单、竞赛与论文情况、专家组意见在院内公示5天,以学院为单位报送本科生院。
(三)由学校研究生招生暨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学校专家审核小组,组织学院推荐学生参加公开答辩,确定遴选结果。未参加答辩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特殊学术专长人才A类认定。
(四)答辩全程录音录像,学生申请资料、答辩过程资料、答辩结果资料由本科生院存档,遴选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天。
第四条 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仅作为参考。
第五条 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可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
第六条 本细则由本科生院负责解释。
第七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