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赛

关于组织学生参加2017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的通知

时间:2016-12-13  作者:  点击:

 接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指导委员会和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研究会的通知,为了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精神,配合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工作,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大学英语教学改革精神,全面提高大学生英语综合运用能力,激发广大学生学习英语的积极性,学校将组织学生参加“2017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2017National English Contest for College Students,简称NECCS)”。

一、竞赛内容

竞赛内容主要包括大学英语学习阶段应掌握的英语基础知识和读、听、说、写、译五方面的能力。

二、参赛对象

本年度竞赛分A、B、C、D四个类别,我校英语专业本科学生参加B类考试、非英语专业本科学生参加C类考试

三、竞赛时间和方法

   1. 竞赛的程序及方式。初赛定于 2017年4月9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在我校举行。初赛由全国统一命题,包括笔答和听力两种方式。初赛听力采取播放录音的形式。

决赛定于2017年5月14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举行。参加决赛的学生从参加初赛的学生中选拔,按初赛成绩确定。

  2. 竞赛评卷。初赛由学校自行评卷,决赛由全省统一组织、统一评卷。

3. 初赛成绩在学生所在学院查询,决赛成绩在教务处查询。

四、竞赛题型和命题范围

1. 命题范围: 初赛和决赛赛题的命题依据《非英语专业研究生英语教学大纲》、《高等学校英语专业英语教学大纲》、《大学英语课程要求(试行)》。

2. 竞赛题型: 初、决赛笔试满分均为150分(非选择题占90分,选择题占60分),其中听力均为30分。决赛口试满分为50分。本次赛题既考查大学生的英语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又侧重考查大学生的英语综合运用能力、阅读能力和智力水平。

五、奖励办法

本次竞赛设全国特等奖、全国一等奖、全国二等奖、全国三等奖。全国二等奖和全国三等奖通过初赛按比例产生,全国特等奖和全国一等奖通过决赛产生。

全国特等奖和全国一等奖的学生及其指导教师(限一名)由全国竞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获全国二等奖和全国三等奖的学生由全国竞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此外学校将按有关文件精神,对获奖院系和同学给予表彰和奖励。

获特等奖的学生将在全国主要外语报刊和网站上公布,暑假将举办全国大学生英语夏令营,营员从获特等奖的学生中择优产生。在夏令营期间举办全国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和全国大学生英语辩论赛。

六、报名和缴费

参赛学生登录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官方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及缴费,网址http://www.saikr.com/neccs/wuhancug/2017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5日至2016年12月30日23:59(逾期不予补报!),根据全国竞赛组委会的规定,每位参赛学生收报名费30元。

请各学院积极动员,组织学生参加。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教务处

                                   二○一六年十二月十三日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参赛者报名流程.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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