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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6-15  作者:  点击:

关于启动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

工作的通知

各职能部门、学院(课部)、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校长办公室关于印发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地大校办发[2016]13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启动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数据采集工作原则

由于此次数据采集时间紧任务重,各有关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明确责任,由一把手领导牵头负责相关数据采集工作,务必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及与相关历史数据的一致性。

二、数据采集工作组织

本次数据采集工作由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办公室数据信息组统一组织安排(以下简称“数据信息组”),日常办公地点设在学校教务处。

1、数据信息组按照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要求分解任务到具体部门,分为责任部门和协助部门,具体填写安排见《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任务分解表》(附件1,以下简称“任务分解表”)。

2、责任部门负责数据和文档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初审,发现问题应及时和数据信息组或协助部门沟通解决,并承担提交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的责任。

3、协助部门应及时将协助采集的数据提交给责任部门,并承担核查及修订数据的责任。

三、数据采集工作阶段

本次数据采集工作分为四个阶段,即:

1、2016年6月15日至17日,各相关单位将数据采集联络人及审核人报给数据信息组。数据信息组根据各单位上报人员分配填报账号。

2、2016年6月18日至7月3日,数据预填及提交阶段。各相关单位组织人员预填写数据表格,并将填写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此阶段相关责任部门必须按照要求完成优先填报的“基础数据表”,一经确认不能改动。基础数据表包括:表1-3学校相关行政单位、表1-4学校教学科研单位、表3-1-1专任教师基本信息、表3-1-2外聘教师基本信息、表3-1-3其他师资信息、表3-3相关管理人员基本信息、表4-2-1大类培养基本情况表、表4-2-2专业基本情况、表4-2-3优势专业情况。各责任部门在7月3日之前将所有数据提交至数据信息组进行初步审核,并提交内容一致的所在单位一把手领导签字盖章纸质文本及电子文本。

3、2016年8月29日至9月26日,数据完善与填报阶段。各责任部门根据预填阶段的填写情况及信息组的初审情况,认真修正、完善所负责的数据表格。

4、2016年10月3日至9日,数据审定与提交阶段。数据信息组负责在国家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录入全校相关表格并进行数据校验。校验完成后,数据信息组将所有数据提交学校审核评估领导小组审核,并将最终数据提交教育部评估中心。

四、数据采集工作注意事项

1、各责任单位应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提交数据,保证数据质量,出现问题及时沟通反馈并承担相应责任。

2、请确保电子文本与纸质文本内容一致,数据一经定稿原则上不要改动。

3、各责任单位应认真阅读填报指南,深入理解各项指标内涵,特别是统计时间分时期数和时点数。时期数分自然年和学年,其中,财务、科研和图书信息按自然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教学信息按学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特定时刻产生的指标数按照时点值统计当时发生数。自然年指自然年度,即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学年指教育年度,即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时点指统计数据的截止时间,即2016年9月1日。

4、为方便开展数据采集工作,已建立工作QQ群,群号485667000,请各相关单位联络人及时加入该群。数据信息组联系人:张霞,联系电话:67885005,邮箱。10263317@qq.com

审核评估工作办公室

教务处(代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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