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课

选课基本原则

时间:2011-12-15  作者:  点击:

第一条同学们应基于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选课。教学计划外的课程,一律按通选课记载(分层教学的课程除外,例如:《大学物理A/B/C/D》),考核未通过,记载不及格学分。

第二条选课时请自行遵守“先修基础知识课程,再修后续知识课程”的原则。无相关基础知识,建议不挑战高年级或其他专业课程。

第三条由于部分课程编排存在理论教学和实验教学混排的情况,选课需精细化,为节省时间,学校为同学预置了【必修课程】。同学仍需选择【专业选修课】和【通选课】,大一大二的同学还需选择【体育项目】。若对预置的课程不满意,建议一个个选择删除。慎用【清空选课按键】。

第四条理论教学和实验教学混排的课程,例如《岩石学》等,实验教学是分小组进行。若同学们拟自行删除这类系统已预置好的课程,在实际操作中,同学们只能清空“理论上课”数据,而“实验上课”数据无法清空。建议不要删除该类课程。若需删除,请联系67885010。(若由自己选择该类课程,可任意删,可惜我们不给你们这个机会J)

第五条选课的各个阶段都需要上网查看选课情况,并及时做好相关数据备份,例如拷屏等。

第六条部分通选课的上机或实践教学费用需自理,请自行查看课程备注。

第七条若计算机超过1人使用,务必按正常程序退出系统,否则第2个人在不知道的情况下误入前1人的系统,造成选课数据丢失或错误。

第八条选课期间数据流量大,易造成网络堵塞,尽量保持良好的心情,不急不躁。

上一条:《2012春季学期课程》的选课通知

下一条:《2012春季学期课程》的选课通知

关闭

Copyright 2018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教务处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 388号 邮编:4300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