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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期青年教师执教能力培训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06-23  作者:  点击:

关于开展第二期青年教师执教能力培训工作的通知

教字[2015]18号

各学院、课部:

为贯彻落实好2013年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会议关于实施教师执教能力提升计划的决定,为进一步提升我校青年教师执教能力,促进教师职业发展,学校决定分期实施青年教师执教能力培训工作。2015年7月将开展第二期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08年以来入职的35岁(含35岁)以下青年教师及师资博士后。

二、培训的主要内容和形式

青年教师执教能力培训由“教学基本技能培训”与“教学综合素质培训”两部分组成。

教学基本技能培训重点围绕教学基本功、教学设计、教学技术、教学评价等方面内容进行培训。

教学综合素质培训围绕大学教育观、国际高等教育发展前沿与趋势、教育教学的难点和热点问题等内容进行培训。

培训形式有专题讲座、实践教学、主题研讨、示范性教学、教学展示等。

三、培训要求

1.参加培训教师须严格遵守培训纪律,在培训期间不得迟到、中间离场、早退和缺席。

2.参加培训教师须按要求认真完成各项培训任务。

四、培训考核

1.培训考核由教学基本技能考核与教学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组成,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

培训考核取得优秀和合格者,学校颁发相应证书,并记入教师个人档案。培训考核不合格者或未参加培训者,并从2018年起不得再承担本科教学任务。

2.考核合格评定依据:严格遵守培训纪律,认真完成各项培训任务,教学展示和提交的学习报告评定为合格者。

3.考核优秀评定依据:严格遵守培训纪律,出色完成各项培训任务,教学展示和提交的学习报告评定为优秀者。

4.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培训考核评定为不合格:

缺席培训累计达到2次者(任何名义的请假按缺席处理;迟到、中间离场和早退时间达到20分钟,按缺席处理);

未按要求完成培训任务者;

迟到、中间离场和早退达到3次者;

教学展示不合格者;

培训总结报告不合格者;

不遵守学术规范者。

5.培训考核不合格者在两年内不得申请再次参加培训。

五、名额分配与报名

1.本期培训名额为40人,各单位名额分配见附件1。

2.教学基本技能培训时间为7月8日至7月21日,教学综合素质培训安排拟定于今年9月进行。

3.各学院、课部在7月4日前将参加培训教师报名表(附件2)报送教务处。联系人:高岩、叶青,电话:67885010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青年教师执教能力培训工作,认真动员和组织青年教师参加本期培训。报名阶段请务必确认参训教师能够全程参加。

教师培训是我校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学校鼓励和支持各单位联系本单位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教师培训工作。

教务处

2015年6月17日

附件1:

青年教师执教能力培训第二期名额分配表

地球科学学院

3人

资源学院

2人

材料与化学学院

3人

环境学院

2人

工程学院

3人

地球物理与空间信息学院

2人

机械与电子信息学院

3人

经济管理学院

2人

外国语学院

3人

信息工程学院

3人

数学与物理学院

3人

体育课部

1人

珠宝学院

1人

艺术与传媒学院

1人

公共管理学院

2人

马克思主义学院

2人

计算机学院

2人

自动化学院

2人

上一条:关于公布青年教师执教能力第一期培训 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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