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十一”后,由于学校安排装修教二楼的教室,我处需要调整部分教室的上课地点。为保证教学工作正常进行,故近期暂停办理“借用教室”手续。
暂停时间:10月9日—10月18日。教一楼1楼教室改造完毕,即可恢复办理“借用教室”手续。
教务科
2013年10月9日
上一条:2014年春季学期通选课申报通知
下一条:【转地大办公网】关于执行秋冬季作息时间的通知
【关闭】
Copyright 2018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教务处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 388号 邮编:4300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