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本科教学工程立项的通知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精神,落实学校实施本科教学工程工作部署,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同时推进“十三五”本科教育教学规划的落实与实施,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本科教学工程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年本科教学工程建设原则
1、整合资源,对全校各类学科专业布局、多样化人才培养试点进行布局和调整,使人才培养更加适应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创新人才培养需要,在优势学科与专业领域新启动若干个冲击国家级、省部级水平的教学重点改革项目。
2、培育一批新的精品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验实践教学项目,使学生在人文素质与科学素质培养方面得到全面加强;使人才培养的优势从较为单一的学科到学科交叉、跨学科转变、从单一标准向综合标准的转变,推进跨学科、跨专业的创新培养模式。
3、以学院为主体,明确培养高素质本科人才这一核心目标,重点围绕“十三五”本院或学科专业发展中急待解决的关键问题深化改革,找准制约人才培养质量提高和内涵发展的关键要素,重点攻关,以重点突破带动全面改革,促进人才培养水平的全面提升。学校层面实施竞争性评选,贯彻扶优扶特的原则。
二、建设类别
(一)主要建设以下7类项目
1、综合改革创新类项目:协同育人平台、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基地和卓越人才培养计划等。
2、师资队伍教学发展项目:学院课程教学组的建设、课程群为核心的教学团队建设、学院青年教师执教能力建设、基于“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双师型队伍的建设等。
3、专业建设类项目: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认证、特色专业建设、重点专业建设、应用型人才培养改革专业等。
4、实践教学平台类项目:稳定、长期的非地学理工科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稳定、长期的人文社科基地建设,地学类野外实践教学基地教学内容改革与教学方法改革等。
5、学生创新能力培养类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由教务处组织,不接收个人申报)、创新创业平台建设等。
6、课程教材建设类项目:地学类、非地学理工类专业必修课(含基础课、专业课)MOOC课程建设(获得过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称号的课程优先)、通识教育选修课MOOC建设(有建设基础的优先)、国际化本科课程建设(不支持讲课酬金支出类项目)、彰显学校学科专业优势的精品教材建设(已完成教材初稿的优先)等。
7、教改类项目:围绕政产学研用协同育人机制创新、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教学方法改革、现代化教育技术手段等方面,打磨本科人才培养的具体过程、关键实施环节和平时课堂教学的质量,成果应具有学生受益面广,在同行、其它高校层面影响较大等特点。
(二)建设经费具体安排
学校教学研究基金作为本专项经费的配套经费使用,具体项目内容及资助标准如下:
1、综合改革创新类项目:立项建设2-4项,每项资助30万。
2、师资队伍教学发展项目:立项建设3-6项,每项资助10万。
3、专业建设类项目:立项建设3-5项,每项资助30万。
4、实践教学平台类项目:立项建设2-4项,每项资助30万。
5、学生创新能力培养类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建设200项左右,每项资助0.5-3万。
6、课程教材建设类项目:MOOC课程立项建设2-4门,每项10-20万;精品教材立项建设5本,每本资助2-5万。
7、教改类项目: 立项建设8-10项,每项资助5-10万。
三、建设要求
1、各学院要认真分析梳理现有各级各类“质量工程”建设情况,总结教育教学建设成果,以协同创新为引领,以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以现代教育技术和网络手段为技术支撑,整合各方面教学资源,做好项目建设规划,确定推荐项目类别及数量。
2、项目由各学院结合自身定位、办学优势和特色自行设立,鼓励特色发展。既要突出自身特色,又要充分考虑本科人才培养的发展需求,既能巩固办学优势,又不至于建设项目类别过于集中和单一,辩证处理好整体发展和突出特色、全面建设和强化优势的关系。
项目是推荐省级建设项目的前提,也是学校未来冲击国家级项目的基础。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推荐工作,广泛发动教学一线教师积极申报项目,积极认真组织推荐工作。
3、各学院有尚未结题的各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题之前不得申报新的项目;已立项的校级教学研究项目(含所有类型)不得再次申报2016年本科教学工程立项。
4、各学院务必加强检查监督,严格日常管理,了解项目建设进展,及时发现并妥善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加强项目建设成果的推广应用和辐射示范,确保各项目建设取得实效。
四、推荐程序及时间安排
1、通知下发后,请各学院组织教师开展项目研究及筹备工作,4月5日前,各学院将项目申报材料盖章后报教务处。
2、本次立项项目不要求有统一的申报格式,但需包括以下基本内容:工作基础、建设目标、建设方案(含项目建设的特色与优势)、预期成效、进度安排(一般不超过2年)、经费预算(总经费以及分年度的安排)等。
3、4月10日前,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项目将在今年4月份给予项目启动经费。
4、2016年预研项目将同时启动中期检查工作,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将继续给予经费资助,未通过检查的项目将暂停经费使用或中止项目。具体安排将下发专门通知。
5、联系人:庞岚,龚伍军,苗秀花,电话:67885006,67883856。
特此通知。
教务处
二O一六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