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请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3、按规定,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缺一不可!对于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我校考生,请在考前尽快到各自学院教学管理部门,按照要求填写“课程考核(考试)考生身份证明表”,并须到教务处考试管理中心备案,否则将不能参加考试。
4、严厉打击考试违纪作弊行为。考生须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望广大考生诚信守纪,沉着应试,考出好成绩。
下载:课程考核(考试)考生身份证明表
教务处
2016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