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我校2015级本科生即将毕业,各学院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高度重视毕业生工作,切实有效地为毕业生提供优质服务。为保持学校良好教学秩序,营造关心勉励校园氛围,各学院应全面做好毕业生资格审查与离校相关工作。
一、工作原则
1.根据《教育部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教高函〔2018〕8号)“严把毕业出口关,坚决取消‘清考’制度”文件精神,学校将严格按要求组织对2019届毕业生的毕业审核工作。
2.学生所获学分达到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修读要求,准予发毕业证,达到学位发放条件的,授予学位证。未达到培养方案规定的学生不能发毕业证。不能发毕业证的学生或延后一年毕业,或领取结业证离校。
3.在校学习年限已达到六年的(含休学年限)必须离校,未达到毕业要求的领取结业证。
二、工作要求
1.各学院成立毕业工作组。由学院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和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任副组长,成员由教学秘书、辅导员等组成,全面负责本学院的毕业生工作。
2.各学院应尽快清理完第七学期成绩,组织学生进行第七学期首次修读课程的补考报名、考试与登分工作。
3.各学院需确保教务系统内教学计划下通识教育课程、学科基础课程、实践环节等所含课程及毕业要求准确无误,确保学生成绩里课程性质准确无误。
4.各学院应尽快完成学生课程替代工作。学生修读培养方案外的课程,经学院允许可替代培养方案内课程。对学生修读的校外课程取得的学科成果的,根据《本科课程修读管理办法》规定,学生申请学分认定,经学院审核,报教务处备案。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5.学院和教务处共同配合开展不合格学分的学生重新学习工作。2015级不及格课程的学生参加重新学习并考试,基础课由教务处组织开课学院开设,专业课由学院自行组织开设,并对学生学习过程和成绩负责。学生于4月中上旬重新学习选课。课程考核后,任课教师在教务系统中录入成绩,记入学生成绩单。重新学习具体要求,由教务处制定通知学院。
6.对未达到培养方案毕业要求的学生,需向所在学院申请延后一年毕业。经学院审核同意,报教务处进行学籍异动,学生跟随2016级学生继续学习。
7.各学院毕业工作组成员要明确工作责任、通力合作。教学秘书提供学生学习情况,分管副院长、副书记和辅导员应根据学生修读情况,做好学生去留的思想工作。无法按时毕业的,学生本人书面申请延后一年毕业,或申请领取结业证。对无法当面提交书面申请的,需提交学生本人申请延后毕业或结业的语音、视频、申请电子档等资料。对联系不上本人与家人的学生,因未申请进入毕业程序,学校将作延后一年毕业处理。
8.各学院在4月前初步完成学生在校修读课程的不及格和培养方案完成情况清理工作,并在本学期内密切关注毕业生第八学期修读课程成绩,及时修改学生学业情况,确保每一名学生毕业审核结果的准确性。6月10日前需完成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并组织学生填写《毕业申请表》,6月15日前需完成2019届毕业生的学分数据统计,上报教务处审核结果与延后学生名单。教务处复审后上报学校学位委员会授予学位情况,经校学位委员会批准后发放学位证。
9.学院是毕业审核主体责任单位,各单位要加强管理、细化流程、优化服务,并认真做好问题处置预案,确保顺利圆满完成2019届毕业生工作。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教务处 学生工作处
2019年3月24日 2019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