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实践教学团队、实习站:
为规范实践教学活动车辆的使用,保证教育教学的正常运行,经教务处研究决定对实践教学用车作如下通知:
一、用车范围
专业培养方案中课程类别为实践教学环节且须在校外进行的实践教学活动。
二、用车原则
规范用车,安全用车,保障实习,厉行节约。
三、用车程序
1.非基地实习:计划内用车,须提前一周到实习科填报表1《非实习基地用车单》;计划外的教学用车,须经教务处分管副处长审核后填报表1《非实习基地用车单》——非实习基地用车。
2.基地实习:各学院实习队队长根据实习大纲和实习路线安排,在备课期间向相应实习站实践教学团队负责人报送用车需求。实践教学团队负责人对各学院用车需求进行审核、汇总,将用车需求和安排告知各实习基地站长。各实习基地站长联系、安排实习用车。
计划内用车,各实习队用车时安排带队教师、司机填写表2《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实习用车结算单》——基地用车。实践教学团队负责审核,实习完成后,教务处核对用车结算单后付款。
计划外的教学用车,须按实际教学需求一事一报,经教务处分管副处长审核后,填写表2《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实习用车结算单》。
三、其它说明
1.实习期间,教务处工作人员不定期到各实习基地回收表2《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实习用车结算单》,以回收日期为节点,阶段性汇总实习用车情况。结算车费时,再次出现回收日期前发生的车费,不予报销。请各实习队队长、司机每天用车结束前填好表2《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实习用车结算单》。
2.在实习期间所发生的过路费、停车费根据实际情况由教务处进行审核认定后方可报销。
3.实习结束后,教务处将评价用车情况,对节约用车的实习团队予以表彰。
教务处
2019年6月28日
表1(样表)
非实习基地用车单 存 根
实习科:
班 人前往 进行教学实习。
开车时间: 月 日(周 ) 午 时
接回时间: 月 日 午 时
用车单位: 经办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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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服务中心运输部:
班 人前往 进行教学实习。
开车时间: 月 日(周 ) 午 时
接回时间: 月 日 午 时
教务处实习科
年 月 日
表2(样表)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实习用车结算单(基地用车)
年 月 日(校内车辆 校外车辆) 第一联
实习线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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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止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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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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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发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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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站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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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车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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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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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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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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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单一式三联,第一联学校留存,第二联报账凭证,第三联司机留存。 |
司机: 用车人(带队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