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2020年度实践教学工作,保证各类实践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学院填报2020年度实践教学计划,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学院根据各专业教学计划安排,结合疫情防控情况填报初步实习计划,注意避免漏报。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习工作实际开展时间须根据疫情防控管理部门和地方政府相关要求执行。
2.各学院须提前联系,了解非基地实习(含“我选湖北”计划)开展可能性,提前谋划,做好非基地实习替代方案。
3.各学院应按《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本科实践教学基本规范》等相关文件规定安排相应教师承担实践教学工作。
4.相关学院要保证秭归、周口店、北戴河、巴东等实习站师资队伍相对稳定。基地实习计划初步安排按照原计划填报,教务处将根据疫情防控态势进行调整并及时反馈学院。同时,相关学院须考虑周口店实习替代方案,如压缩野外学习时间、到秭归实习替代、观看视频实习等。
5.秭归、周口店、北戴河、巴东等实习站实习、武汉周边地质实习、龙泉山及九峰测量实习等实习填报《基地实习计划表》(详见附件1),其他实习填报《非基地实习计划表》(详见附件2)。请填报时注意明确时间安排、指导教师姓名、学生人数等信息。
6.相关实习站实习时间(拟定):
秭归:7-9月 周口店:7-9月 北戴河:8月 巴东:7月(具体时间安排参考2019年实习计划)。
7.请各学院于2020年5月12日前将实践教学计划电子档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报送之后如有更改调整,请及时与章帆老师联系(电话:15827200361,邮箱:651361740@qq.com),便于存档备案。
教务处
2020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