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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1年度本科实践教学计划的通知

时间:2021-03-15  作者:  点击:

各学院:

为做好2021年度实践教学工作,保证各类实践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学院填报2021年度实践教学计划,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各学院应严格按各专业培养计划填报计划,注意避免漏报,以免影响实习工作顺利开展。

2、各学院应按《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本科实践教学基本规范》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安排相应教师承担实践教学工作,相关学院要保证秭归、周口店、北戴河等实习站师资队伍相对稳定。

3、基地实习原则上按照北戴河、周口店、秭归三大基地分散开展,实际执行将根据疫情防控政策确定。请各学院同时按照2020年实习方案提前做好相应预案。

4、非基地实习请相关学院提前与实习单位(点)联系,确保在疫情稳定和政策允许情况下,实习能够在线下顺利开展。

5、秭归、周口店、北戴河、巴东等实习站实习、武汉周边地质实习、龙泉山及九峰测量实习等实习填报《基地实习计划表》,其它实习填报《非基地实习计划表》。

6、相关实习站实习时间为:

秭归:6-9月 周口店:7-9月 北戴河:8月 巴东:7月

(具体时间安排参考2019年实习计划)

各学院于2021年4月15日前将实践教学计划文字材料(签字、盖章后)与电子文档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联系人:章帆

联系电话:027-67885009,邮箱:651361740@qq.com 。

教务处

202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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