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2022年度实践教学工作,保证各类实践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学院填报2022年度实践教学计划,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各学院应严格按各专业培养计划填报计划,注意避免漏报,以免影响实习工作顺利开展。
2.各学院应按《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本科实践教学基本规范》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安排相应教师承担实践教学工作,相关学院要保证秭归、周口店、北戴河等实习站师资队伍相对稳定。
3.请各学院根据实习具体情况,严格按照学校和实习单位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制定疫情防控方案;要充分考虑疫情发展态势,制定切实可行、保质保量的第二套实践教学预案。
4.基地实习原则上按照北戴河、周口店、秭归三大基地分散开展,实际执行将根据疫情防控政策确定。请各学院按照2020年实习方案提前做好基地实习相应备用实习方案。
5.非基地实习请相关学院提前与实习单位(点)联系,确保在疫情稳定和政策允许情况下,实习能够在线下顺利开展。
6.秭归、周口店、北戴河、巴东等实习站实习、武汉周边地质实习、龙泉山及九峰测量实习等实习填报《基地实习计划表》,其它实习填报《非基地实习计划表》。
7.相关实习站实习时间为:
基 地 |
时 间 |
基 地 |
时 间 |
秭 归 |
6-9月 |
周口店 |
7-9月 |
北戴河 |
8月 |
巴 东 |
7月 |
各学院于2022年4月12日前将实践教学计划纸质材料(签字、盖章)与电子档交实践教学管理中心。
联系人:章帆,电话:027-67885009
本科生院
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