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务指导

关于报送2015年秋学务指导工作考评表及2016年春学务指导工作安排表的通知

时间:2016-03-29  作者:  点击:

各学院(课部):2015年秋季学期的学务指导工作已经结束,现教务处根据各学院的工作安排对2015年秋季学务指导工作进行考评,并根据考评情况发放学务指导酬金。请各学院提交2015年秋季学期学务指导工作考评表。教务处将通信费(每人每月100元,按照5个月发放)打包发至各个学院,由学院根据考评情况给学务指导工作的老师和学生发放酬金。

2016年春季学期的学务指导工作已经开始,请各学院参照以下几点执行:

一、各学院(课部)提交学院选派的学务指导教师名单,并认真填写《各学院(课部)指导教师信息表》;教务处在考评过程中以及发放通讯费时,将按照各学院报送的工作安排情况进行核查。

二、各学院选派指导教师的人数必须按照学校文件规定,8-10人配备一位学务指导教师,能够对学生的学习提供有效的指导;教务处按照学院报送的指导教师名单发放《学务指导教师工作记录本》,请各学院督促老师认真填写。记录本需要补充或者更换的学院可以到教务处领取;对于指导老师上交的记录本请学院作为档案材料,妥善保管。

三、各学院(课部)在选派指导教师的过程中,必须以本学科专业领域的指导教师为主,提倡配备同学科专业的博士生、硕士生加入指导教师队伍;但不允许整个班级全部由学生担任学务指导教师。例如一个班级有20-30名学生,在指导教师选派困难的情况下,可以选派一名专业教师担任组长,另外配备1-2名博士生或硕士生协助学生的学务指导工作。

请各学院认真填写《2016年春季学期学务指导工作安排表》,并于2016年4月15日之前签字盖章报送教务处。

教务处

2016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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