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课部)、各相关老师:
2018年春季学期本科生通识教育选修课(以下简称“通选课”)的申报工作现在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申报课程开课对象为全校全日制本科生,课程类别包括: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哲学与心理学、人文与艺术。
二、申报要求
1、申报课程的教学内容应符合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法规要求;
2、申报的课程应着力推动高等教育开放,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主流文化、宣传科学理论,具有一定的普适性,有利于学生综合素质、人文素养的提高;
3、教师系列的主讲教师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非教师系列的人员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4、申报课程学时原则上24学时,1.5个学分;同一门课程可以开1-3个教学班,同一位老师所开课程不超过两门;
5、凡在教改项目本科通识选修课中立过项的老师每年至少开设一次通选课,鼓励连续开设;
6、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促进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鼓励教师开设创新创业类课程。
三、申报程序
1、续开课申请:填写《通识教育选修课开课申报表》(见附件),无需签署学院或单位意见直接报送教务处教研与教材科;
2、新开课和开新课申请:填写《通识教育选修课开课申报表》(见附件),各学院或单位签字盖章,并附教学大纲、参考教材。教务处将组织专家进行统一评审,请各位老师及时在教务网站查询评审结果,通过评审的课程做好开课准备。
四、其他要求
通选课申请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30号,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黄玉莹、王美娟,电话:027-67883856,67885006
地址:教务处201室,教务处107室
特此通知!
附件:通识教育选修课开课申报表.doc
教务处
2017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