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教学工程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18年第一批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10-13  作者:  点击: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立德树人、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精神,落实学校“三融合”人才培养、“十三五”规划和《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整改方案》,实施“本科教学工程”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第一批本科教学工程项目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推荐原则

1、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

重点围绕学校“三融合”人才培养、《“十三五”教育教学质量提升》专项规划和《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整改方案》以及本学院或学科专业发展中急待解决的关键问题深化改革,抓好落实,重点攻关,促进人才培养水平的全面提升。

2、平等竞争,扶优扶特

由学院自主推荐,学校层面实施竞争性评选,国家级和省级建设项目将在入选项目的基础上遴选,贯彻扶优扶特的原则。

二、建设类别

2018年第一批本科教学工程项目拟主要建设以下7类项目。具体内容及经费支持如下:

1、“三融合”人才培养研究与实施

此类项目需对推进“三融合”人才培养有具体的研究思路及实施方案,并在我校切实可行。重点支持跨学科人才培养试点、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试点。原则上不支持纯理论研究项目、不支持无实效的项目。

拟立项1-3项,立项项目每项支持5-10万元。

2、“马工程”课程教学能力提升

进一步推动课程教学能力,落实教育部“马工程”重点课程、重点教材以及骨干教师的培养工作,重点支持“马工程”重点课程教师教学能力提升。

拟立项1-3项,立项项目每项支持5-10万元。

3、基础课及与工科专业认证相适应的实验教学水平提升

包括满足本科基础课教学、推进基础课教学水平提升的基础课实验教学改革,以及工科专业认证相适应的工科专业实验教学改革。鼓励建设、新开一批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

此项目由学院(课部)统筹组织申报,要确能解决本科教学急需,推进教学水平的提升。如需相应设备,须写明拟用来建设的地点、房间号以及将要购置的仪器设备的名称、型号、价格以及台套数,并列举能满足哪些专业及必修课程教学需要,能开设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以及可能的受益学生人数。

建设经费由学院据实申请,每个学院限报一个。今年主要由承担基础课教学的学院以及已有工科专业的学院申报。

4、专业建设与结构调整

为落实教育部关于新工科建设的相关文件精神,此类项目主要支持符合新工科建设要求的新工科专业的筹办及建设,近3年新上专业的建设工作,以及学院层面开展专业结构调整的改革。

拟立项3-5项,立项项目每项支持10-20万元。

5、实践教学基地建设

主要支持非地学理工科、人文社科类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

拟立项3-5项,立项项目每项支持10万元。

6、MOOC课程及精品教材建设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7〕40号)的要求,学校继续建设精品MOOC课程,特别鼓励原国家精品课程负责人将已有的精品课程转为在线开放课程。拟立项10-15项,立项项目每项支持15-25万元。

精品教材建设主要支持彰显学校学科专业优势的精品教材建设(对已完成教材初稿、并急需经费的教师优先支持)。拟立项3-5项,立项项目每项支持5万元。

7、学院层面本科教学急需或急迫的教学建设及改革工作

拟立项3-5项,立项项目每项支持10万元。

三、建设要求

1、各学院(课部)要认真分析梳理现有各级各类项目建设情况,总结教育教学建设成果,以协同创新为引领,以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以现代教育技术和网络手段为技术支撑,整合各方面教学资源,做好项目建设规划,自主确定推荐项目类别及数量,辩证处理好整体发展和突出特色、全面建设和强化优势的关系。

2、为充分激发学院本科教学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学院本科教学建设的自主性和办学活力,项目推荐由各学院结合自身定位、办学优势和特色组织开展。

请各学院(课部)务必高度重视推荐工作,广泛发动教学一线教师积极申报项目,积极认真组织推荐工作。

3、尚未结题的各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教学研究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题之前不得申报新的项目;已在校级教学研究项目(含所有类型)立项过的项目内容不得再次申报此次项目。各项目申请人一般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4、各学院务必加强检查监督,严格日常管理,了解项目建设进展,及时发现并妥善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加强项目建设成果的推广应用和辐射示范,确保各项目建设取得实效。

四、推荐程序及时间安排

1、通知下发后,请各学院组织教师开展项目申报及推荐工作,10月30日前,各学院将申报材料盖章后报教务处。

2、各申请项目负责人请填写《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中央高校教改基金项目申报书(本科教学工程)》并提交申请书一份。

3、各单位提交《中国地质大学(武汉)项目申报汇总表》 (含电子表),单位主管教学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4、11月6日左右,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项目将在今年给予项目启动经费。

5、联系人:庞岚,龚伍军,王美娟,电话: 67885006,67883856。

特此通知。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中央高校教改基金(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申报书.doc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教务处

二O一七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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