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大学教务处文件
教字(2017)20号
关于2017年本科教学工程立项
及一般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的通知
各学院(课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精神,落实学校实施本科教学工程(中央高校教改基金)工作部署,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同时推进“十三五”本科教育教学规划的落实与实施,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本科教学工程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年本科教学工程建设及教改立项原则
1、坚持立德树人。把立德树人作为中心环节,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教学改革、教学管理和人才培养全过程,实现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
2、坚持发挥人才培养优势。整合资源,对全校各类学科专业布局、多样化人才培养试点进行布局和调整,使人才培养更加适应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创新人才培养需要,在优势学科与专业领域新启动若干个冲击国家级、省部级水平的教学重点改革项目。
3、坚持推进“三融合”人才培养。坚持跨学科专业交叉融合、教学与科研实践融合、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使人才培养的优势从较为单一的学科到学科交叉、跨学科转变、从单一标准向综合标准的转变。
4、坚持发展学生综合素质。通过人文教育与科学教育的协同,培育一批新的精品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验实践教学项目,大力建设高水平的通识教育选修课,使学生综合素质得到全面加强。
5、坚持发挥学院的主体作用。以学院为主体,明确培养高素质本科人才这一核心目标,重点围绕“十三五”本院或学科专业发展中急待解决的关键问题深化改革,找准制约人才培养质量提高和内涵发展的关键要素,重点攻关,以重点突破带动全面改革,促进人才培养水平的全面提升。学校层面实施竞争性评选,贯彻扶优扶特的原则。
二、立项范围与立项经费
(一)本科教学工程
1、主要建设以下6类项目
(1)综合改革创新类项目:我校思想政治课程建设改革创新、“三融合”人才培养模式、跨学科专业人才培养、协同育人平台、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基地和卓越人才培养计划等。
(2)师资队伍教学发展项目:学院课程教学组的建设、课程群为核心的教学团队建设、学院青年教师执教能力建设、基于“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双师型队伍的建设等。
(3)专业建设类项目: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工程专业认证、新工科专业建设、特色专业建设、应用型专业人才培养改革等。
(4)实践教学平台类项目:稳定、长期的非地学理工科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稳定、长期的人文社科基地建设,产学研基地建设等。
(5)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类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由教务处组织,不接收个人申报)、创新创业平台建设、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的研究与实践、创新创业课程群建设等。
(6)课程教材建设类项目:地学类、非地学理工类专业必修课(含基础课、专业课)MOOC课程建设(获得过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称号的课程优先)、通识教育选修课MOOC建设(有建设基础的优先)、国际化本科课程建设(不支持讲课酬金支出类项目)、彰显学校学科专业优势的精品教材建设(已完成教材初稿的优先)等。
2、本科教学工程立项经费与要求
主要支持6类项目立项,原则上要求具备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教师担任项目负责人,具体内容与资助经费如下:
(1)综合改革创新类项目:立项建设8-10项,每项资助5-10万。
(2)师资队伍教学发展项目:立项建设3-6项,每项资助5万。
(3)专业建设类项目(含工程专业认证):立项建设8-10项,每项资助10-20万。
(4)实践教学平台类项目:立项建设5-10项,每项资助20万。
(5)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类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建设300-400项,按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类别每项资助0.5-3万。创新创业平台建设等项目3-5项,每项5-8万元。
(6)课程教材建设类项目:MOOC课程立项建设10-15门,每项10-20万;国际化本科课程建设1-3门,每门2万元;精品教材立项建设5-10本,每本资助2-5万。
(二)一般教改项目
1、立项范围
思想政治教育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的研究与实践
思想政治理论课针对性、实效性研究与实践
精英型、创新型本科生培养研究与实践
专业建设(专业结构调整或重大变革)教学改革研究与探索
本科人才培养质量评价的研究与实践
政产学研用合作人才培养模式、机制的研究与实践
跨校(国)跨学科(专业)联合人才培养模式探索与实践
结合区域、行业发展需要的本科专业结构优化研究与实践
课程体系优化改革、课程群建设的研究与实践
实验实践教学体系与模式的改革研究与实践
基于项目(问题)的、团队式研究性学习研究与实践
科研成果辐射本科教学的研究与实践
学生学业评价方法的研究与实践
各类专业课程体系研究与实践
各门课程教学内容研究与实践
教学方法的改革与实践
第二课堂建设研究与实践
教学资源建设研究与实践
教师教学能力培养与评估机制的研究与实践
教师工程实践能力培养研究与实践
基层教学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的研究与实践
本科教学(管理)信息化建设
我校远程与继续教育办学定位、管理体制及相关问题研究与实践
自选课题
2、立项要求与经费
将在全校遴选50-60项A类一般项目,每项资助0.5-1万元(含远程与继续教育研究项目,由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全额资助)。要求由讲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教师牵头。
(三)基础课教改项目
1、立项范围
基础课教学模式、教学方法改革的研究与实践
基础课提高教学质量的研究与实践
基础课教学团队建设的研究与实践
基础课教学内容、教学资源建设的研究与实践
基础课实验、实习环节建设与改革的研究与实践
提高我校基础课学科竞赛水平的研究与实践
基础课针对专业教学需求的试题库、案例库与素材库建设
自选课题
2、基础课教改项目立项的条件及要求
此类项目每项资助0.5-1万元,共遴选10-15项。主要针对面向全校开设相应通识教育必修课或学科基础课程的学院(课部)。项目(课程)负责人一般由教学经验丰富的讲师及以上职称教师担任。
项目负责人应对所申报项目(课程)的相关内容、国内外基础课教学改革研究动态、我国高等教育相关政策等有相当的认识和了解;立项项目(课程)在推动我校基础课教育教学改革、教学质量提高方面具有重要意义;此类项目结题时,要求教学成果受益面广、有良好的同行专家评价、学生评价及明显的实际应用效果。
(四)新开本科通识教育选修课立项
1、范围及重点
招标课程:创新创业理论、创新创业方法、创业启蒙与案例分析、中国诗词鉴赏、《四书五经》解读、逻辑学导论、中国哲学简史、明清小说鉴赏、当代报告文学鉴赏、中国文学简史、材料科学导论、生命科学导论、环境科学导论、地球资源导论、宗教通论、构造与地貌、生命起源与演化、环境辐射与人类健康、生物多样性、科学探秘、安全科学基础、海洋科学导论、网络安全、流行性疾病的症状及防治。
自选课程:文、史、哲、当代科技成就类
2、条件及要求
资助20-30门课,每门课资助0.5-1万元,要求该课程由讲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老师主持,有指定教材(教学参考书)、教学大纲、教案、PPT课件、明确的开课时间,授课教师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和学术经历,曾讲授过相近或相关的课程。课程开设后,须在授课学生中有好的评价。
三、建设要求
1、各学院要认真分析梳理现有各级各类“本科教学工程”及教学改革项目建设情况,总结教育教学建设成果,以协同创新为引领,以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以现代教育技术和网络手段为技术支撑,整合各方面教学资源,做好项目建设规划,确定推荐项目类别及数量。
2、项目由各学院结合自身定位、办学优势和特色自行设立,鼓励特色发展。既要突出自身特色,又要充分考虑本科人才培养的发展需求,既能巩固办学优势,又不至于建设项目类别过于集中和单一,辩证处理好整体发展和突出特色、全面建设和强化优势的关系。
项目是推荐省级建设项目的前提,也是学校未来冲击国家级项目与成果的基础。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推荐工作,广泛发动教学一线教师积极申报项目,积极认真组织推荐工作。
3、尚未结题的各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题之前不得申报新的项目;已立项的校级教学研究项目(含所有类型)在项目结题之前不得再次申报2017年各类立项。
4、各学院务必加强检查监督,严格日常管理,了解项目建设进展,及时发现并妥善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加强项目建设成果的推广应用和辐射示范,确保各项目建设取得实效。
5、学校将从被评上的项目中择优上报省级教学研究立项及教育部各类教改立项。同时,继续支持各单位经费配套的B类教学研究项目立项。
6、项目负责人原则上限1人,参研人员一般为5人左右(含项目负责人);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两个及以上项目。
7、项目要注重研究方案的实践性和可操作性,强调研究成果的推广应用价值,教育教学纯理论研究不宜作为教学研究项目申报。
8、各单位应认真做好初评推荐工作(可采用经费配套等形式),对内容相近的研究项目进行整合,确定最终申报项目,统一推荐申报。
四、推荐程序、表格及时间安排
1、通知下发后,请各学院组织教师开展项目申报筹备工作,4月3日前,各学院将项目申报材料盖章后报教务处。
2、申报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的负责人请填写《中央高校教育教学改革基金(本科教学工程)申请书》(一式一份)。
3、申报一般教改项目的负责人请填写《中国地质大学教学研究立项申请书》(一式一份)。
4、申报基础课教改项目的负责人填写《中国地质大学基础课教改基金立项申请书》(一式一份)。
5、申报通识教育选修课的负责人请填写《通识教育选修课立项申请书》(一式一份)。
6、各单位提交《中国地质大学(武汉)项目申报汇总表》(要求排序)一式一份,单位主管教学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7、各类申请书请在教务处网页上下载。4月15日前,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项目将在今年4月份启动项目经费。
8、请各学院按时提交,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庞岚,龚伍军,王美娟,电话:67885006,67883856。
特此通知。
教务处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四日